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前往香港
(一)从内地前往香港
中国内地居民从内地前往香港,通常应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公安部及其授权机关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同时办理签注。
驻外使领馆不签发此类通行证,也不在此类通行证上签发签注。
(二)自海外前往香港
1、何种情况免办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过境香港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免办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或内地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目的地签证(如永久居留、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及已经确认的联程机(车、船)票,可入境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2、何种情况应办进入许可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在港无不良记录的大陆居民,赴港短期旅游、商务、考察,或赴香港工作、受训、就读或居留,或过境香港停留超过7天,需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并出机场,需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3、进入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也可以向居住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递交申请。驻墨尔本总领馆受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南澳大利亚州居民的进入许可申请。
递交申请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和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申请表
请根据赴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相应表格(务必完成每一页的签名要求),表格电子版点击这里下载。
(3)照片
请提供1张近期、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并粘贴在表格上,有关照片要求点击这里查看。
(4)澳大利亚签证
请提供申请人到馆办理前3日内的澳大利亚签证状态线上查询结果(Visa Entitlement Verification Online),点击这里进入查询页面。
(5)邮寄办理材料
居住在塔斯马尼亚州、南澳大利亚州的申请人可申请邮寄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回邮服务申请表》、《信用卡付款表》和已付邮费全新未使用的回邮信封。
邮寄办理地址为“75-77 Irving Road, Toorak, VIC 3142”收件人为“Consular Section, Chinese Consulate in Melbourne”,邮寄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证件办理”。
4、办理时长
(1)总领馆自行审批的进入许可类型(访客、过境类):
普通:第4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第3个工作日取证(此服务须经批准)
特急:第2个工作日取证(此服务须经批准)
(2)属需转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进入许可申请,一般需时约1个月,无加急或特急服务。
5、收费
办理进入许可收费15澳元,仅接受借记卡、信用卡(Visa或Master卡)付款。
6、注意事项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进入许可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发进入许可。
(2)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做出进入许可决定。
二、香港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持有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回港证、香港身份证明书(CI)、香港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或持盖有入境处批注及其他豁免签证批注护照的人士,进入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三、澳门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一)下列澳门人员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1、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2、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者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四、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一)持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并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不超过30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就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同时申请进入许可。
五、联系我们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
地址: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ImmigrationTower,7GloucesterRoad,WanChai,HongKong。
网站:请点击这里。
24小时服务电话:(852)28246111
(二)驻墨尔本总领馆
请拨打我馆证件业务咨询电话0398220604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6:30)
或发送邮件至我馆领事业务咨询邮箱:mel@csm.mfa.gov.cn